首批15个省直部门“三定”规定印发,有哪些变化

2018-12-18 08:31 新锐大众阅读 (95833) 扫描到手机

10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10月8日,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山东省级党政机构设置60个,其中省委机构18个,省政府机构42个。

改革框架已经明确,随之而来的部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则备受关注。

截至目前,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等第一批省直15个部门“三定”规定已正式印发,第二批22个部门“三定”规定即将送签印发。其余部门“三定”规定已完成初审,12月底前按程序报批印发。省委部门“三定”规定以省委办公厅文件印发;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并在山东机构编制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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