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周介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01-11 15:47 最高检阅读 (30218) 扫描到手机

近日,四川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周介铭(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介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介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检)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目击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半岛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