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组织2019年首次环保法进企业宣讲活动

2019-01-17 17:51 半岛网阅读 (12095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客户端记者 李云天

1月1日起,新修订的《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山东省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新《条例》所确定的原则、制度、责任体系等是全省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基本遵循。莱西市深入开展新《条例》学习贯彻活动,莱西市环保局着手开展了2019年首次新环保法进企业宣讲活动。

在某集团总部礼堂,无组织排放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会议,听取宣讲,会议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30多份。莱西市环保局法制工作人员,为与会企业介绍了新《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在体制机制和管理手段上的十大创新,就生态环境立法情况,就环境违法排污按日计罚适用条件,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结合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进一步增强企业环保守法意识。

在解读新《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十大创新内容时,工作人员着重强调了几点与企业生存发展相关的内容,如区域限批的条件——重点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的;未完成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任务的;生态破坏严重,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或者生态恢复任务的;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产业园区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也规定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且涉及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作为例外条件不实施区域限批。这也体现了法纪的刚性和民生的温度,对“一刀切”说“不”。

当排污单位被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关闭决定,排污单位不配合时,可以要求供电企业采取中止该企业生产用电的措施,供电企业需要配合。这样就破解了困扰已久的停产、停业、关闭决定执行难的问题。

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新《条例》明确了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的法规地位,评价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对此,对给出评价的第三方规定了严格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若第三方机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还应当依法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构成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情形的,授予其资质的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对于污染环境的处罚也在不断加大力度,按照《环境保护法》的授权,结合山东执法实际,增加了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种类——“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未经审批即开工建设的”、“对危险废物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或者射线装置的”的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这都是日常执法中经常出现的违法类型,所以在本次立法新增加这三种违法行为。

有罚就有奖,对稳定达标的排污单位制定了鼓励实行环境污染防治协议制度。环境管理逐渐从单纯的执法制裁向制裁与激励相结合转变。随着新《条例》的实施,对污染环境的处罚力度加大,相信企业会按照要求,严格实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让莱西的天空会更蓝,让莱西的空气会更清新,让莱西的河流更加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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