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极被立案调查!权健华林涉嫌传销被查,下个会是谁

2019-01-20 11:35 生活日报阅读 (413459) 扫描到手机


在济南,不少权健网点已经关门。(资料片)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阿凤摄

  在权健因涉嫌传销犯罪和虚假广告犯罪被查处后,华林公司也因涉嫌传销被查。权健“火疗”和华林“电疗”相继出事的背景下,近日,无限极陕西经销商也被西安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服用无限极产品

被诊出心肌损害”

  19日,记者从西安市工商局获悉,针对媒体报道的“幼童疑因服用无限极产品致心肌损害”,西安市工商局已责成工商雁塔分局对无限极陕西分公司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立案调查;责成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事件中经销商樊乐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日,陕西商洛女子田淑平在社交网络上称,其女儿患幽门螺杆菌感染后,在无限极的一名“指导老师”樊某推荐下停药并大量服用无限极产品,但在几个月后却被诊断出心肌损害、低血糖等病症。此事引发民众关注。

  资料显示,无限极是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旗下成员,成立于1992年,从事中草药健康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其产品涉及食品、护肤品、养生用品等。

  1月17日,西安市工商局立即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组织召开处置工作会议,并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安排部署核查该事件。1月18日,西安市工商局在核查排查的基础上,召开约谈告诫会。会上,责成无限极陕西分公司立即对所有直销员及相关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并进一步提供所有西安地区分公司关联市场主体详细名单,形成报告报西安市工商局,就事件中涉及的无限极相关公司开展调查。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紧急部署,要求陕西各地市区开展对无限极分支机构及关联市场主体的核查、排查工作。

  无论是无限极发布的情况说明,还是接受媒体采访,无限极公司表示:经销商存在夸大宣传,“这位樊女士的确是我们公司的经销商。从目前我们了解到的状况来看,樊女士在向田女士销售产品的过程当中,明显存在夸大宣传的行为。对此我们已经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了相关处理,2019年1月16日停止了樊女士的经销商资格。”

华林被查

微店已暂停接单

  近日,因宣扬“通电可调节酸碱平衡”以及“拉人头”,华林酸碱平成为权健之后又一家遭遇调查的保健品直销企业。1月15日,河北黄骅市联合调查组通报“华林酸碱平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已被警方控制”,并将对该案依法依规彻查严办。1月18日,记者尝试打开其官网,始终显示“本网站因程序升级关闭中”。目前,华林酸碱平公司的官方微店已暂停接单,但酸碱平产品仍在电商平台有售。

  权健“火疗”号称“烧到哪儿治哪儿”,而华林“电疗”则宣称“通电调节身体酸碱平衡,提高身体免疫力,抗百病”。两家“保健”公司的问题除了产品本身,更大的问题还在于推广模式,在官方的通报中,“传销”二字赫然在目。他们所谓的“直销”,明面上销售“保健”产品,暗地里是发展下线会员抽成。

  在华林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多地的加盟经销商,也将“电疗”转入地下经营。

  据裁判文书网相关判决书显示,2017年5月23日晚,张某在使用酸碱平按摩器的过程中意外身亡,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对张某死因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符合电击死亡。

  法院曾对酸碱平生物电DDS按摩器产品电路及其他系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申请鉴定,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涉案按摩器给出的鉴定意见为:发现按摩器的按摩垫存在带电电压偏高、泄漏电流偏大的物证特征,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据新华社、中新社、中国之声

山东208家权健网点105家关门歇业

  针对权健乱象,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局工作人员表示,2018年12月30日起,各市局对208家权健网点、店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关门歇业的105家,联系不上的10家,正常营业的93家。

  1月1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切实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部委工作部署,自2019年1月8日至4月1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等12个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保健”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如发现有关问题,可拨打省级政务服务热线“12345”举报。

  同时,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还列举了保健品行业11种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虚假宣传行为;违法会销行为;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领域的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