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将部分年轻干部纳入企业家后备人才库

2019-01-20 16:31 山东省国资委网站阅读 (140848)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讯(记者 巩小龙)近日,山东省国资委网站发布《山东省国资委2018年工作总结》。内容如下: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国资委及省属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国企十条》为重点,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改革红利加速释放,国有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1—11月份,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65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45%;截至11月底,省属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8161亿元,同比增长16.28%。

  一、吹响攻坚清障冲锋号,强力突破国企改革深层次难题

  紧紧围绕《国企十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开展诊断式、解剖式的全面分析论证,找病症、查病理、挖病根,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加快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出台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意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和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为混改提供了强力政策保障。目前,省属企业58户混改试点企业已基本完成试点工作。遴选确定了10户员工持股试点企业,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积极推进省属一级企业混改,泰山财险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进展顺利。举办儒商大会省属企业混改资本对接会,推介混改项目93个,现场签约9个,标的额达56亿元。大力推进资本证券化,齐鲁高速、山东黄金、兖煤澳洲成功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二是规范完善公司治理运作。完善省属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制度,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措施等提出针对性意见。积极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研究提出规范完善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和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的工作方案,即将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

  三是持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大力推进企业压缩管理层级,今年以来省属企业累计调整产权层级43户,压减法人单位143户。健全完善长效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了省属企业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意见、省属企业非上市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的试点意见。四是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召开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会,严格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截至11月底,全省国有企业已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户数达到423.7万户,占任务总量的99.9%。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和消防机构分类处理、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等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二、大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决策部署,召开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誓师大会,制定出台《省属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按照以“四新”促“四化”要求,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有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加快国有资本布局调整。编制《山东省国有企业培育发展世界一流企业工作规划》,建立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库,储备重点项目231个,投资额达1.1万亿元。大力推动国有资本向“十强”产业集聚,港口、机场、汽车、文化旅游、医养健康等重点领域国有资本重组整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山东铁投集团正式组建,山东重工合并交工集团,颐养健康投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文旅集团即将挂牌。持续做大做强新旧动能转换省级服务平台公司,完成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所持有的20%国有股权划转山东国惠公司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去降补”。列入今年去产能计划的两座省属煤矿均通过省级联合验收,化解过剩产能168万吨。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推动设立新旧动能转换破产专项基金,列入三年处置计划的321户“僵尸”企业基本完成处置。出台省属企业降杠杆减负债的指导意见,设定“警戒线”和“管控线”,引导企业积极稳妥降低杠杆率。截至11月底,省属企业资产负债率降至69.39%,较年初下降2.38个百分点。开展省属企业资产质量清查,进一步摸清了资产现状、夯实资产质量。加强大宗商品贸易管控,将其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

  三是全面推进“双招双引”。持续深化战略合作,成功举办2018·央企助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座谈会,全省各市及有关企业与中央企业累计签约合作项目达524个,总投资超过1.7万亿元。积极推动省属企业与行业领先企业开展合作,与阿里巴巴、德国西门子、慕尼黑再保险等企业战略合作取得重要进展,山东国惠与世界500强企业正威国际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投资约150亿元,重点发展半导体、新材料、深海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深化与中科院战略合作,成立中科院山东国资中心,累计达成合作成果86项。加快推进中科科技园建设,18家企业达成入园意向,5个“四新”项目入驻园区。成立中科惠鲁科技发展公司,发起设立中科惠鲁基金,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入园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组建鲁京、鲁沪、鲁深、鲁港四个“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中心”,打造成果展示窗口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平台。

  四是实施人才和创新驱动。联合省科技厅制定《鼓励和支持省属企业实施科技创新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六条措施》,组织企业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8项,提名3户企业4个项目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推荐7个项目申报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山东重工潍柴集团与清华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展校企战略合作并共建智能制造联合研究院。1—11月份,省属企业研发投入累计达109.3亿元,同比增长25.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关于深化省属企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属企业新设院士工作站1个,新引进院士6名。组织省属企业举办“齐鲁之约”海外引才活动,5户企业共与32名海外人才签订意向引进协议。

  三、加快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模式

  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取消下放监管事项9项。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建立“一对一”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从省属企业选聘一批机关作风监督员,监督委机关改进工作作风。调整机关处室职能配置,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企业效率。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规范运作。

  二是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制定省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指引,起草了省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工作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监管。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国有产权交易市场整合意见及工作方案。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发展,严控非主业投资,制定了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和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对省属企业境外资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梳理掌握各级境外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基本情况。建成省属企业采购服务平台,截止10月底,已成功开展30余个委托进场采购项目,采购总额1.05亿元,节约采购成本7%以上。加快开发“国资云”系统,完成项目立项、资金报审、方案设计等工作,已进入实质开发测试阶段。

  三是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继续做好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收尾工作,协调督促省地矿局、省农科院、省水利厅等单位移交划转相关企业。指导督促各市加快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步伐,截至目前,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已全面完成。

  四、突出抓好国企党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国企改革全过程,扎实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层层压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政治保证。

  一是继续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指导省属企业逐级深化党建要求进章程工作,省属一级企业章程修订全部完成,二级企业完成率达93.5%。研究制定省属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党委前置研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企业党委职责定位,从制度上理顺了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各议事决策主体之间的关系,规范党委前置讨论研究重大决策问题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决策程序和决策形式等。

  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制定省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扎实开展省属企业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逐户反馈评议结果,推动企业开展二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向一级企业党组织抓党建述职。组织省属企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自查自纠,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化常态化。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顿工作。认真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准备工作,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配合理顺省属企业党建领导体制。

  三是加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起草了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提出激励国有企业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具体措施。配合省委组织部起草了加强国有企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推进企业家后备人才库建设,将部分35岁以下年轻干部纳入人才库,组织14期专题培训班对1526名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对省部分企业领导人员兼职行为进行了清理。

  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支持驻委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迎接省委巡视组对委党委的新一轮巡视,分两批对5户企业进行党委巡察,除新成立的企业外,省国资委党委管班子企业实现首轮巡察全覆盖。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核实、严肃追责,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增强巡察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