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淄博39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资金

2019-04-02 09:18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阅读 (11165)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4月1日讯

(记者 胥孜婕)今日,记者从淄博市科学技术局了解到,2019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开始申报,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市级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20%配套奖励。

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共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7家,众创空间32家。申报奖励资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需在淄博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省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备案)。孵化运行绩效良好,有1家(含)以上三年孵化期内的在孵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严重的科研失信行为。

奖励资金依据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年度绩效进行奖励,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给予奖励10万元,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市级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20%配套奖励。

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需填写《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并同时提报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协议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所在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按《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7〕56号)规定审核后,连同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于2018年4月5日前统一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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