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大数据来了!近七成金融诈骗犯为初高中文化

2019-04-03 23:46 中国青年报阅读 (32881)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最高法公布金融诈骗数据报告:近七成金融诈骗犯为初高中文化

“金融诈骗被告人以初、高中文化程度为主,具有中等教育文凭公民每10万人发案量为5.49人次,排名第一。”今天,最高法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金融诈骗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人群需加大金融犯罪普法力度。

金融诈骗罪为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类罪名,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八种具体罪名。

报告所称的金融诈骗案件,是指构成上述八种任一罪名的刑事案件,统计覆盖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刑事一审案件。

据统计,2016年,全国法院新收金融诈骗一审案件近1.4万件;2017年,新收案件降至1.1万余件;2018年,新收案件仅为8400余件。近三年金融诈骗发案量同比持续下降,平均降幅超20%。

在八种案件中,信用卡诈骗罪为主要案件类型,在近三年金融诈骗案件总量中占比约78%。

近三年信用卡诈骗案件中,诈骗手段主要为恶意透支或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相关案件占比高达76.43%;可见,失信惩戒和额度管理工作应适当加强。骗取或冒用他人信用卡类案件占比为20.41%,信用卡信息安全保护亦需加强。涉诉银行为农行(案件量占比22.32%)、工行(20.46%)和中行(15.91%)。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集资诈骗罪连续两年逆势上升,收案量由2016年的1100余件上升至2018年的近1400件,增幅达27%,集资诈骗风险防控压力加大。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金融诈骗被告人以初、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为主,被告人占比分别为38.55%、29.32%,这两类群体合计超过了总被告人数的三分之二。

发案密度与公民文化程度呈较强正相关,文化程度较高的人群发案率要比文化程度低的要高。

其中,具有中等教育文凭公民每10万人发案量为5.49人次,排名第一;其次为高等文化程度公民(4.23人次)和初中文化程度公民(2.89人次)。

报告建议,可面向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人群适度加大金融犯罪普法力度。

从地区来看,金融诈骗案件主要分布于东部地区,2015年东部地区收案量占全国案件总量的62.50%,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这一数据逐步下降至51.72%、50.12%和48.26%。其中收案量排名前三地区为广东(8.43%)、上海(6.64%)和福建(6.50%)。

中西部地区案件占比逐年上升。2018年全国各地案件均有下降,仅吉林、陕西、宁夏、西藏仍有不同幅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