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引发山火被刑事拘留!山东梳理近两年火灾入刑案例

2019-04-06 10:16 新锐大众阅读 (34212)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每个人都是火灾的防范者!来看看这些火灾入刑案例

新锐大众 记者 付玉婷

春季风干物燥。特别是北方的春天,大风交替,气温变化明显,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又值清明祭扫的高峰期,稍不注意,星星之火便会酿成大祸。但人们常常会觉得这件事离自己很远,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警醒和防范意识也就不那么强。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应急厅梳理了我省近两年的火灾入刑案例,其中不少甚至就是近几天发生的案例,提醒人们一定要增强安全用火意识,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祭祀引发山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018年2月13日14时许,日照岚山区巨峰镇村民刘某擅自将违禁祭祀物品带入其村南的南北山坟地上进行祭祀,点火时,火星引燃了烧纸和周边的干草及鞭炮,导致岚山区巨峰镇柿树园村东面南北山西侧的林场起火,引发山林火灾。2018年5月28日,岚山区检察院依法向岚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赔偿176.76万元!

耕地机跑火引起森林火灾被拘留

2019年3月17日13时许,济南市森林公安局章丘区文祖街道鹁鸽崖村三叉沟处发生山林火灾,经查,鹁鸽崖村李某先在耕地时因耕地机跑火引起森林火灾。森林公安分局已对造成森林火灾的违法嫌疑人李某先采取拘留措施。

祭祀引发山火被刑事拘留

2019年4月1日上午10时许,龙口市芦头镇某村东山上突发山林火灾。经查,村民王某某上坟祭祀、焚香烧纸引发山林火灾。当日下午2时许,王某某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失火罪,已被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上坟烧纸引发山火 肇事者已被控制

2019年4月3日14时15分,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炒米店村东山发生山火。经查, 火灾起因为山水集团水泥厂退休职工田某(男,56岁)上坟烧纸引起,目前火灾肇事者田某已被济南市长清区森林公安机关控制。

上坟使用明火引发火灾 肇事者已被行政拘留

2019年4月2日13时,大同浑源县千佛岭乡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系繁峙县村民牛某某上坟使用明火引发。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牛某某行政拘留。

燃烧废旧铜线皮引发山火 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2019年4月3日13时12分,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南山中段突发山火。经调查,原籍朱杖子庙上村温某(男,26岁)捡废品时燃烧废旧铜线皮引发山火。目前犯罪嫌疑人温某已被青龙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实际上,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为了避免以上案例重现,请一定要牢记以下安全提示:

1、在山林、果园、易燃易爆场所等禁火区域进行祭祀时,不要吸烟、燃放鞭炮、焚香烧纸。

2、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3、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在禁火区域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燃放鞭炮。

4、一旦遇到火灾,首先要保证自身安全,不要盲目施救,要立即拨打12119。逃生时,要判明火势和风向,逆风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