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察机关依法对黄文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04-23 11:11 最高检阅读 (8967)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对黄文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重庆市璧山区委原常委、重庆市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黄文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文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黄文杰利用其担任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重庆市璧山区委常委、重庆市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公司上市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