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出台"民营经济十条" 聚焦融资等难题

2019-04-23 13:58 大众网阅读 (26305) 扫描到手机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4月23日讯(记者 李立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发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以下简称“十条”),聚焦民营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提出实实在在的解决方案。目前,该“十条”已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

  为缓解民营企业反映最多、最头疼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十条” 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即依法规范金融机构抽贷等行为,鼓励发挥民间金融的补充作用,依法保护企业之间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限制高利贷、套路贷等不合理收取高息的行为。

  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痛点上,“十条”也做了针对性规定。加大对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着力破解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民营企业互联互保案件多发、高发,很多优质企业因连带担保陷入经营困境甚至倒闭。对此,“十条”提出,在担保案件中,担保人提供一般担保、债权人只起诉担保人的,应当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只起诉担保人的,可以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在执行案件中,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优先执行债务人。

  此外,“十条”还就强化平等保护司法理念、规范强制措施适用、鼓励支持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政企纠纷中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大涉民营企业债权案件执行力度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十条’中明确规范了金融机构的抽贷、断贷等行为,给我们民营企业家吃了一颗‘定心丸’。”济南诚金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秀琴说,她的企业在发展中曾遭遇金融机构抽贷,产生了长期的不利影响,“十条”将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锦标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山东法院将以“十条”的出台为契机,加强审判指导,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