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原调研员亓新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05-08 19:21 廉洁青岛阅读 (42483) 扫描到手机

日前,经青岛市纪委市监委指定,市北区纪委区监委对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原调研员亓新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亓新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消费卡,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个人去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亓新波作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组织意识,擅权妄为,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黄岛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黄岛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亓新波开除党籍处分;经青岛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亓新波开除公职处分;市北区监委将亓新波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物依纪依法处理。(来源:廉洁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