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烟台一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审判

2019-05-13 13:28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阅读 (21884)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审判

5月7日-8日,由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某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在烟台市芝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芝罘区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组成办案团队办理。在本案的侦查阶段,办案团队依法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为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调查取证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与公安机关形成了强有力的打击合力。

庭审中,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朱某于2015年至2016年间,纠集被告人刘某等多人,形成了以被告人朱某为纠集者,被告人刘某等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烟台市芝罘区等地多次实施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强拿硬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为期两天的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庭审纪律严肃规范,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