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海底捞火锅里扔老鼠想敲诈500万 结果被判了3年还罚了3万

2019-05-22 14:43 北京青年报阅读 (18214)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往海底捞火锅里扔老鼠敲诈500万那个人 判了3年

男子郭某在海底捞吃火锅时,掏出事先藏好的死老鼠放入锅中,然后向餐厅索赔500万元。北青报记者5月22日从丰台法院获悉,经法院审理,郭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8年11月13日,丰台区马家堡海底捞火锅店内一名男子郭某称,在锅中吃出了老鼠幼崽。事后,郭某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媒体公开为要挟,向海底捞店索要人民币500万元,遭到拒绝后,2018年11月14日,他又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11月15日,海底捞店向丰台公安分局马家堡派出所报警称,被顾客以“在火锅中发现死老鼠”为由进行巨额勒索。

随着警方的调查,事件发生了反转。据监控视频显示,郭某和妻子进入丰台区一家海底捞店,20多分钟后,他找来服务员,称火锅吃出了一只老鼠。而警方发现在郭某找来服务员之前的18点10分左右,有一明显掏兜拿东西的动作。

之后,郭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抓获。2018年12月26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郭某提起了公诉。

2019年3月19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郭某还原了事件的前因后果。“2018年11月11日我回河南老家,带了一只小耗子来北京。13日那天在矿泉水瓶中放着的耗子死了,我就想天冷了,拿着耗子去海底捞火锅店,吃一顿免单火锅。”

郭某称,11月13日当天,他和老婆去了丰台这家海底捞店,吃了没多久,他就把老鼠放到火锅里了,煮了5分钟捞出来,放到了餐盘里,然后质问工作人员。

“他们屡次换人,离我非常近,像是给我录音。工作人员问我究竟想怎么着,要赔偿我2万元。我说你还不如赔我500万呢?”郭某表示,自己不是预谋去勒索这500万元,“我觉得是他们海底捞店给我下的套,我就脑子一热,随口一说。”

郭某称,之所提到这一金额,是当时想到了山东潍坊发生的一起新闻。“一家火锅店给吃到老鼠的顾客赔偿了500万元。”

在庭审中,海底捞店工作人员证言显示,店家先是表示可以补偿2000元,之后又表示可以再补偿20000元,在郭某说出500万元后该工作人员感觉可能是故意勒索的,“我们当时就查了新闻,是赔了500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制造食品安全假象为手段,以损害商业信誉为要挟,向监管部门虚假举报,向公安机关虚假报案,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处罚。最终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