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判决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492起,近三成通过QQ、微信等网络侵害

2019-05-31 13:08 大众网阅读 (137945)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山东去年判决492起性侵未成年人案,近三成通过QQ、微信等网络侵害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山东省判决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492起,其中,涉网络侵害的136件,占总数的27.6%。

在发布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韩芳丽说,全省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现新特点。未成年犯罪人数大幅下降。自2008年以来,山东省未成年犯罪人数持续走低,2014年2133人,2015年1792人,2016年1273人,但2017出现上升,人数为1671人。去年,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人人数为1235人,比2017年下降26.1%。

在校学生犯罪比例继续走低。自2017年以来全省在校学生犯罪率逐年下降,2018年,全省在校生犯罪人数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为12.6%,比2017年下降0.9个百分点。这跟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良好氛围的形成,尤其是持续加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开展预防校园欺凌违法行为等一系列活动密不可分。

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增加。近年来,利用网络交友平台,先在网上取得未成年人的信任,后在线下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明显增加。2018年,山东省判决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492起,其中,涉网络侵害的136件,占总数的27.6%。在全部的网络侵害案件中,通过“QQ”交友、群聊功能实施犯罪的69件,占50.7%,通过微信交友、摇一摇功能实施犯罪的49件,占36.1%。

继续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全省法院对拐卖儿童、强奸、猥亵儿童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最低限度的容忍,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2018年,这类案件的重刑率为29.7%,比普通刑事案件高出2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