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15个人到手的18万元文明奖被追缴,为何?

2019-06-14 17:37 大众日报阅读 (31944)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莒县15个人到手的18万元文明奖被追缴

  在莒县采访,记者获悉这样一件事:该县有15个人的文明奖共计17.99万元,被县纪委追回了。

  近18万元的文明奖已经发到手,为何就被收缴了呢?

  “这15人去年都受到了纪律处分,按规定要取消本人文明奖,但其单位却没有执行相关规定,属于违规发放。”莒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薛喜收告诉记者。

  原来,前段时间该县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拉网式”排查行动,发现了不少问题。除违规发放奖金,县纪委还发现有3名党员留党察看处分已经到期但党员权利却没有恢复、3人政纪处分到期未解除等问题。

  莒县纪委监委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回访。

  2016年,荆某在担任乡镇计生办副主任期间,违规收受了他人财物,镇政府对其作出降低岗位等级2级的处分。由于对处分解除流程不熟悉,2年的处分期限到期后,荆某并没有及时向镇政府提交处分解除申请书,处分解除的决定迟迟没有发布。

  “党纪处分和纪律处理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当事人,让其吸取教训。对于表现良好的人员,在处罚到期后及时解除,有助于党员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莒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京蜜说。

  陈某是一名老兵,在复员回乡后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多年。任职期间,因处置村民纠纷时采取方式不当,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他也因此被撤销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到期后,陈某主动提出申请,村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了恢复陈某党员权利的决定,并上报镇党委。可当时正赶上镇党委相关工作人员换届交接,对于恢复陈某党员权利的决定迟迟没有印发,陈某的党纪处分解除存在程序不合规问题。

  “程序合规也是我们此次排查工作的重点之一,只有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执纪审查工作才能顺当。对于排查中发现的不合规情况,我们及时告知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薛喜收说。

  经过整改,莒县相关部门对17.99万元奖金进行追缴,及时为3名处分到期者恢复了党员权利,按程序解除了3名违纪人员的政纪处分。

  莒县纪委组织各乡镇、县直单位的纪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在排查过程中,莒县纪委还对近年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受到党政务(纪)处分的237名公职人员,全部建立了详细的处分案卷;对2017年1月以来处分的160名公职人员和影响较大的农村干部腐败案件,建立了处分和案后治理案卷,案卷不仅包含处分案卷内容,也包含了处分后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等方面的内容。

  在处分落实上,莒县纪委创新推出以“三联单”的形式,要求组织、人社等职责部门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落实工资、级别、职务、公职、年度考核及处分决定入档等事宜,并在1个月内回复落实情况。同时,对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处分决定执行通知书的形式,将处分执行内容书面告知,确保其按规定落实。

  同时,莒县纪委对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和解除的相关规定重新整理汇编成册,统一发放到乡镇党委、纪委以及县直单位党组、纪检组。并组织各乡镇、县直单位的纪检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纪律才让人敬畏。开展纪律处分情况排查,就是为了让纪律处分‘掷地有声’,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莒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明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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