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千余万工程款,败诉一年半仍未还

2019-06-17 14:5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阅读 (33446) 扫描到手机

即墨一旧村改造项目已完工7年,但开发商却欠劳务公司1300多万元工程款仍未结清。2017年12月,劳务公司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虽然赢了官司,但如今已经过去一年半了,因为开发商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工程款何时要回仍无期。

青岛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前东城村,是当地旧村改造重点项目。2011年10月,青岛德永顺劳务专业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与青岛国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即墨前东城旧村改造项目(安置区)35个楼座及地下室全部主体工程。“项目到了2012年下半年就完工了。”青岛德永顺劳务专业工程有限公司曾经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陈先生说,在施工期间,开发商陆续支付大部分工程款,但是直到项目全部完工后,仍有1300多万元人工费没有结清。后来,他们公司多次催要剩余的人工费,但是青岛国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直找理由推托,再到后来直接联系不上了。17日,记者通过检索发现,青岛国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前南庄村369号,于2001年09月1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6800万。记者拨打企业黄页上的联系方式,但一直无法接通。

陈先生说,拖欠的1300多万元是1000多名工人的工资,他们多次向即墨当地的监管、街道等部门反映情况,但最终还是没有解决。万般无奈之下,2016年,青岛德永顺劳务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青岛国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17年12月20日,青岛中院审理调查后判决,青岛国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青岛德永顺劳务专业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人工费13093529.49元及利息。“官司虽然赢了,但是执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青岛德永顺劳务专业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城阳区润康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纪毓川说,在法院判决几个月后,青岛国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直没有偿还人工费,2018年6月,他们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了限制高消费令。执行期间,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他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还追加了被执行人,但如今仍没有执结。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