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摔倒脸上缝9针 莱西市第二实验小学:建议家长走法律程序

2019-06-25 17:30 信网阅读 (76007)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在学校摔倒脸上缝9针 莱西第二实验小学:走法律程序

信网6月25日讯 谢女士的儿子就读于莱西市第二实验小学,去年5月份,孩子在体育课上摔倒导致面部受伤,缝了9针。“现在只赔了处理伤口的钱,后期美容修复的钱不知道找谁要了,疤痕如果不去除会影响孩子的自信。”谢女士告诉信网(0532-80889431)目前孩子即将接受二次治疗,赔偿的事情却迟迟没有得到落实。莱西市第二实验小学回复:“美容整形治疗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我们建议家长走法律程序,校方会积极配合工作。”

事情发生在2018年5月23日下午,老师安排孩子在体育课上送运动会塑料花道具,在这个过程中谢女士的孩子与另一名同学发生碰撞,导致面部划伤,留下长达6厘米伤口。谢女士称自己赶到时,孩子已经送去了莱西市人民医院,当时与孩子相撞同学的家长也在现场,并由对方家长垫付了伤口处理费用。“伤口缝合的第二天的,学校开始否认孩子与同学相撞摔倒的事情,改口称是孩子自己摔到在地面导致面部受伤。”谢女士说,孩子的脸上缝了9针,将来肯定会有疤痕,会影响孩子的自信,自己希望学校能够赔偿后期美容修复手术的费用。

2019年2月,谢女士的孩子接受了一次修复手术,花费1万多元,“现在孩子准备接受二次治疗,祛除脸上疤痕,这笔费用不应当由自己来承担。” 谢女士认为,孩子在学校受伤,不管什么原因学校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信网联系到莱西市第二实验小学政教处了解情况,郭主任称孩子确实是体育课搬花过程中摔伤,由于是监控盲区,无法对受伤的具体原因下定论。“伤口缝合的费用已经由保险公司赔付,但美容整容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不能赔偿。”郭主任表示学校一直在积极配合家长,曾帮助家长找过律师咨询,建议家长走法律程序索要赔偿,学校将会合理合法合情的支付医疗费用。

对于此事,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马洪力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8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 18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等机构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其他机构未尽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马律师建议,如果向法院诉讼,可以将学校跟对方家长一起上诉,看各方的过错程度来承担责任。 信网见习记者 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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