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主持人尼格买提进群打假反被踢……网友:快找撒贝宁!

2019-07-18 19:44 中国青年报综合整理阅读 (49271) 扫描到手机

今天,一则#尼格买提进群打假#的话题引发热议。

7月17日晚,尼格买提更新动态,晒出自己在线打假的截图,并配文称:“逼着我自己进群打假,然后我就被踢出来了。”

他表示,“很多人私信问我,据说还有好几个群,大家千万别上当,这事我没参与更不知道 。”

根据聊天截图显示,一普通话学习班冒用尼格买提照片打广告推销,尼格买提上线发图自证身份,劝诫大家不要上当受骗,结果反被群主质疑身份,移除群聊。

该培训班还要求进群者先在朋友圈转发带有尼格买提照片的海报才能入群,海报中声称:央视主播在线指导。

尼格买提更是在微博上发出评论,欢迎大家都进群打假。

微博发出后,有网友反馈群内情况,一位网友将尼格买提的辟谣微博发到群中,最终也被群内一位“何老师”移出群聊。

今天凌晨,尼格买提再发微博表示,听说已经变成打假群了,给力!

在评论区,不少网友心疼小尼老师,这类行为真的很过分。

还有人为他出主意,拍视频打假会更有效!

也有人说,这事儿必须找撒老师,今日说法安排上!

不过,也有网友在评论区指出,那些人连撒贝宁也没放过。

滥用公众人物肖像代言将被索赔!

就在7月初,一起擅用公众人物肖像进行宣传推广的案件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最终侵权方被判赔100万:

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制作和使用的专属权。肖像权具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对肖像的拥有权和制作权。自然人可以为自己拍照,为自己画像,也可以委托他人或照相馆、画室制作肖像,并对制作的肖像享有拥有权。二是专用权。未经肖像者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不管是出于营利还是非营利的目的。非法制作和拥有他人的肖像,侮辱、毁损他人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利用他人肖像等行为都是侵权行为。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公民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也要提醒大家,在选择此类服务或者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切记不要轻易相信各种“代言”!(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