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正大农业以扣工资威胁员工去异地工作

2019-07-18 21:00 信网阅读 (13359)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青岛正大农业强令员工去异地工作 不去就扣工资?

信网7月18日讯 近期,市民于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称,他与五名同事因未按照青岛正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城阳正大公司”)的强令安排去胶州工作,被公司无故降薪。在此之前,城阳正大公司拖欠其多年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未予以缴纳,而加班费及高温补贴也被公司私自克扣。城阳正大公司的总经理范先生表示,目前于先生等员工已经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强令安排新工作地点

“我于1991年3月入职,在公司上班近30年了,任职中心控制员的岗位。公司近期突然让去胶州工作,同事几人考虑到路途遥远,在胶州上班将造成个人严重不便,因此没去胶州,没想到因为这件事,我每个月都被无故扣掉了一千多元的工资。”于先生告诉信网,正大公司4月18日突然下发通知,要求员工到胶州新厂区工作,无法前去的员工需到即墨区的青岛正大食品公司进行培训,否则视为旷工。






(公司通知单 来源:信网)

于先生表示,他家就在城阳正大公司旁边,上下班仅需几分钟的时间,如果去胶州工作,那路途耽误的时间就长了。公司曾允诺员工,若去胶州工作将提供往返班车,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听其他同事说了,大家都是搭同事的顺风车回来的,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班车。据说胶州工厂的工作及住宿环境都无法与城阳相比,这让我们怎么去工作呢?我认为公司不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在不经过我们同意或者协商的条件下,强令我们去胶州工作的行为不妥。”






(于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来源:信网)

加班费及高温补贴被公司克扣

除此之外,于先生表示城阳正大公司拖欠其多年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未予缴纳,“公司给我投的社保是从2003年开始缴纳的,公积金从2011年开始缴纳。但身边的同事有的比我来得晚,社保缴纳时间却比我早。”于先生称,员工从来没法获取到自己工资的明细,即使到人事处询问也会遭拒,“当拿到工资单的时候才发现,加班费也是凤毛麟角,而‘高温补贴’更是公司拆了东墙补西墙,从我们的岗位工资中拿出来的。这些事情如果不看工资单,我还真以为自己每个月的劳动报酬只有这么多。”






(来源:信网)

于先生向信网展示了2018年发放高温补贴工资单的前后变化,根据图片内容,他6月份的“基本工资”一栏上调了50元,而“岗位工资”一栏却减少了190元。于先生称:“其实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是我们每个月固定发放的底薪,6月份的工资单上虽然显示发放了高温补贴140元,实际上我们的底薪没变,依然是2964元,公司这不是耍我们嘛!”






(来源:信网)

公司拒绝采访

对于此事,信网联系到了城阳正大公司人事部,工作人员刁女士在得知信网要求采访时,表示现在不方便,拒绝了采访,便挂断了电话。

城阳正大公司的总经理范先生表示,目前于先生等员工已经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范先生称:“具体事项,这几位员工已经走法律程序了,我这边不方便告知,还是等法律来决定吧。”随后,范先生便挂断了电话。

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岳丽娜表示,如果公司在调整员工的工作区域之前已经下达了书面通知,并交代了不按时出勤的后果,那公司扣除员工工资的行为并不能构成违法,至于公司扣除的金额是否合理合法,需要根据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判定。

岳丽娜告诉信网,员工有权利知道自己的工资明细,公司不应拒绝员工索要工资明细的要求,而高温补贴也不可以从员工的岗位工资或者底薪当中扣除,“高温补贴属于员工工资之外的福利,因此不能混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拖欠员工的保险或者公积金,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进行补缴,关于拖欠的加班费,需要员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维护自身的权益。” 岳丽娜表示,建议员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时保留好协商证据,若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信网记者 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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