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社局提示用工者小心高薪陷阱 青岛一互联网金融企业欠薪逃逸

2019-08-13 16:13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阅读 (14114)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小心高薪陷阱!青岛一互联网金融企业欠薪逃逸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8月13日讯(记者 蒋甜)近几年,互联网金融公司成为年轻人就业的热门选择,工资高,提成多,专业限制少,门槛低,极大满足了年轻人挣“快钱”的想法。但是不是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就业前景都是一片光明,还有待从业人员擦亮眼睛,仔细甄别。今天,青岛市人社局提醒,小心高薪就业陷阱,要正确就业。

案例一

“欠了我们六个月工资,两个月保险,现在连办公室都进不去,也找不到负责人要钱!”“欠工资是挺长时间了,当时是想工资高,每月能有上万元收入,换工作不一定能挣这么多,一直盼着公司能把工资发下来呢,谁知道现在连个人都找不到了。”

2019年4月11日,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立案大厅进来11名劳动者,反映北京某信息咨询公司青岛分公司人去楼空,拖欠员工劳动报酬,仲裁委的工作人员初步判断为欠薪逃逸案件,立即为贾某等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当场拨打职工提供的公司及负责人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仲裁委按照法定程序,在最快时间内完成了案件送达及审理工作。

贾某等11人均是青岛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员工,均为2015年9月后入职并订立了劳动合同。自2018年10月起公司每月仅发放少部分工资,2019年1月后再未支付工资。2019年4月,公司办公场所租约到期,员工无工作场所,也无人支付工资,故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工资、2018年带薪年休假工资。庭审中,贾某等提交了劳动合同、银行账户交易清单,证明该公司与其的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情况。

[裁决结果]

贾某等11人提交了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等证据,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因该公司对贾某等11人仲裁请求期间的工资发放情况、带薪年休假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但未提交证据,故仲裁委裁决支持了贾某等11人的仲裁请求。

案例二

与案例一相似,28岁的任某自2018年2月起到某普惠(深圳)公司从事客户经理工作,工作地点在青岛,约定月基本工资5000元加提成,但不同的是,任某与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该公司每月以现金向任某发放工资。2019年1月,该公司撤销在青岛的业务。任某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支付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并提交了指纹考勤记录复印件、客户交易记录复印件,用以证明劳动关系。任某称,因为工资高,半年前他还跟同学朋友宣传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优越,在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时还抱有期望,但想不到会面临好几个月工资没着落,连证据都无能力提交的困境。

[裁决结果]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任某与某普惠(深圳)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通过现金支付,其提交的证据均非证据原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任某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与某普惠(深圳)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仲裁委裁决驳回了任某的仲裁请求。

[以案说法]

近几年来,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但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生存周期短、企业资产少、淘汰率高、用工不规范、欠薪逃逸隐患多,极易引发劳动争议。以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涉互联网金融企业争议数量为例,2017年受理90件,2018年受理103件,2019年1月至7月已受理97件,占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10%左右,对于单一的企业类型来说,这是一个相当高的争议发生比例了。各区市中,此类争议集中发生在市南区、城阳区、崂山区,涉诉企业主要为外地公司在青岛设立的分支机构,用工规模在10人左右,劳动者年龄在30岁上下,主要争议事由为欠发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争议发生时企业普遍不正常经营,争议发生后仲裁机构送达困难、案件处理周期长,生效裁决书执行困难,劳动者维权成本高。

针对此类劳动争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醒劳动者,找工作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能只看工资待遇,要对公司经营业务、资本能力、经营状态有准确的判断,避免掉入高薪陷阱,如果公司存在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条件,甚至拖欠工资等行为,要及时主张并依法维权,同时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同时提示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