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局长王哲:深化“四社联动” 打造“互联网+社区”

2019-08-15 15:58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阅读 (17445) 扫描到手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8月14日(记者 刘丹)今天下午,青岛国际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青岛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哲就《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进行发布解读;市民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发布。

王哲介绍,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6月22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加强和完善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作出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体现创新性

一是在“加强党对社区治理的领导”中,明确了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党组织建设的具体目标,增加了“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城乡社区自治组织负责人或成员原则上由符合条件的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等新任务新措施,让党建引领作用更加规范高效。

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增加了“各区(市)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作用”,“加强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等方面的具体推进措施,更加强调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

三是深化村(居)民自治实践。强调要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增加了“自治、法治、德治”的相关内容,充分弘扬和彰显了村(居)民自治的“公序良俗”。

四是加快提高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加了“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探索网络化、智能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内容,为我市智慧社区建设提供了“路线图”和“施工表”。

五是深化“四社联动”机制。结合我市社区治理实践,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拓宽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和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基础上,强调“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四社联动”中的载体作用。

《实施意见》体现激励性

一是细化了社区工作者培训、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标准比照当地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进一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业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二是结合我市从2016年开始的每年修订的社区准入清单,增加了“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完善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凡不属于清单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等相关内容,主动为社区减负增效,确保社区工作者在减轻负担的同时,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上。

《实施意见》体现务实性

一是明确了“通过协商管理、委托运营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真正让社区服务设施发挥为民服务作用。

二是明确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暂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切实解决老旧小区管理难的问题。

三是明确了“在城市社区做好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社区环境综合治理。

四是明确了“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范畴。

《实施意见》体现可操作性

一是完善组织保障。建立市级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和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工作经费、培训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确定统一的社区经费预算列支科目。

三是加强通力合作。《实施意见》对涉及城乡社区治理职能的39个市直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既要各司其责,又要密切合作,形成抓社区治理的强大合力,切实提高我市城乡社区治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