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神节”,崂山警方严查这件事!

2019-08-21 23:38 半岛网阅读 (25081)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孙桂东

8月22日就是“财神节”,想燃放烟花爆竹祈福的,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小伙伴们,千万不!要!放!

对准备违规燃放的,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燃放的,依上限处罚;对违规燃放并离开现场的,从严处罚;对准备燃放也不行,绝对是严查无疑了!

8月20日,青岛市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对“财神节”期间,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四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

8月21日,崂山区就“财神节”禁放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项部署

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崂山区的建成区除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财神节”期间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1)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2)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3)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看咱崂山的禁放范围!

目前,崂山区建成区范围:

1、西起崂山区与市南区交界处、北至浮山南侧、东至海尔路、南至海岸线合围区域;

2、西起海尔路、北至辽阳东路、东至松岭路、南至海岸线合围区域;

3、西起崂山区与市北区交界处、北至合肥路、东至海尔路、南至浮山北侧合围区域以及高科园一小区所在区域;

4、株洲路两侧高新产业区所在区域。

崂山警方严阵以待,严惩违法行为!

根据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财神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方案》统一部署与崂山区政府的会议要求,崂山警方迅速行动会同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源头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作、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崂山警方将科学布警,严密开展街面巡查;对准备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及时劝阻并收缴烟花爆竹,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及时固定证据,收缴烟花爆竹,依法传唤行为人并依上限处罚;对违规燃放离开现场的,将追查违规燃放行为人,依法从严处罚;对群众拨打110举报的,将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处置;对违规燃放造成损害公私财物和人身伤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予以处罚;对执法过程中,拒绝、阻碍民警执法的,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据了解,这也是我市最后一年执行“限放”规定,依据今年7月19日最新通过的《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将由“限放”改为“禁放”,新《规定》明确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的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市也可划定本辖区禁放区域。另外广大市民若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

市应急管理局:12350

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崂山公安分局:5558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