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281平商铺店内实际面积刚过百 深圳铭广:公摊太高

2019-08-22 09:51 澎湃新闻阅读 (10273)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281平商铺店内实际面积刚过百,出租方:公摊太高

广东深圳男子黄才科今年6月和深圳市铭广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铭广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用281平方米的商铺,租期三年,第一年向深圳铭广公司支付租金22480元/月,以后每年租金上涨6%。

然而,在装修该商铺时,黄才科发现,商铺的套内面积只有一百多平方米,与合同约定的281平方米相距甚远。他向深圳铭广公司讨说法,对方回复称,该商铺套内面积加上门口的面积30多平方米,共有150多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5%左右,其余面积为公摊面积。

黄才科认为自己遭到欺骗,要求退还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但没和深圳铭广公司达成一致,遂决定起诉对方。8月20日,深圳铭广公司一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该事件由公司法务部门处理。

涉事商铺的测绘简图。

租281平方米商铺,实测不足150平方米

黄才科向记者提供的租赁合同显示,涉事商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油松路昊创工业厂区内,其出租面积为281平方米。

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从2019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装修免租期为45天;第一年每月租金单价为80元/平方米,即商铺每月租金22480元,之后每年租金上涨6%。

黄才科告诉记者,在给商铺装修时,他实测发现,商铺套内面积只有107.25平方米,与合同约定的281平方米相距甚远。

之后,黄才科找到深圳铭广公司当时负责招商的何某,何某给他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商铺室内长17.3米,宽7.4米,高4.5米,加上店铺门口的30多平米面积,占合同上出租面积的55%,其余面积为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接近占五成。

对于深圳铭广公司的解释,黄才科并不认同。他称,曾特意请过测绘专业人士,对方表示,商铺旁边旁只有一条过道和逃生通道,没有电梯和其他通道,公摊面积远不到140平方米。

黄才科称,他没有看到过该商铺的房产证,并不清楚房产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他根据商铺的相关结构图估算,就算加上公摊面积,自己所租用商铺的建筑面积远没有达到281平方米。

深圳铭广公司一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他们是二手房东,该商铺之前是工业厂房,房产证只有在出售时才会使用。

《房屋租赁凭证》显示,黄才科租下的商铺的租赁面积为150㎡。

黄才科向记者出示的一份《房屋租赁凭证》显示,他所租下的商铺租赁面积为150平方米。对此,黄才科解释说,当时,他和深圳铭广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去龙华区房屋租赁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深圳铭广公司工作人员称,商铺的租赁面积最多只能登记150平方米。

龙华区房屋租赁所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表示,《房屋租赁凭证》登记的租赁面积最高不能超过商铺的实际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加上公摊面积。

已造成十余万元损失,决定起诉

多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商铺的配套设施比较好,考虑到其商业用途,有过道、消防通道、顾客休息地方等,公摊面积一般都比较高,像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五成的情况并不少见。

黄才科表示,他曾多次找深圳铭广公司工作人员何某沟通,对建筑面积提出质疑,要求退还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但何某仅表示,可以协商,若不行可走司法程序。

记者向何某求证相关情况,他表示自己确实是此事的经办人,但后续事宜不在他的工作管辖范围内,商铺的建筑面积等情况,他也是很不清楚,相关情况已由公司法务部门处理。

深圳铭广公司一位丁姓工作人员表示,商铺的建筑面积里,其公摊面积接近五成,即上述合同里载明的281平方米出租面积,约140平方米属于公摊面积。当记者提及黄才科质疑公摊面积远不及140平方米时,该工作人员称,具体纠纷事宜需找公司层面沟通。

租赁合同显示,黄才科租下的商铺的出租面积为281㎡,租赁期为3年。

记者注意到,上述租赁合同载明:“乙方(指黄才科)已实地考察、勘测该商铺的面积和功能,已满足乙方的需求,乙方对此予以确认。”对此,黄才科的解释是,在签署合同前,他实地看过商铺,但未勘测过,当时并未发现面积上存在问题。

黄才科表示,因此事件他所交的租金、保证金等费用,加上装修费、律师费,共花去十几万元,给他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目前,他已准备到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记者发现,在起诉书中,黄才科称前期已支付租金、保证金等费用共计7万余元。

黄才科说,若真的测绘查明,商铺的建筑面积有281平方米,导致他败诉,他会服从相关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