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超载20吨才罚100元?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严重违纪
问政山东|大货车超载20吨交警才罚100元?省公安厅副厅长:严重违纪,停职处理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8月22日讯(记者 张珈玮)前段时间,《问政山东》在6月6日的节目上曝光了山东昌邑国道上的“看道人”乱象,只要向这些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保证超载大货车在该路段畅通无阻。两个月过去了,记者调查发现,经过整改后昌邑的问题虽然得到了解决,但在潍坊仍存在着不少大货车超载的现象。
7月27日,记者在寿光市羊口港码头附近看到,在这里不断有装满砂石料的大货车,从码头里开出来过磅。记者发现,这种荷载装货量原本为十五吨的货车,实际上少的拉了三十多吨,多的甚至拉了四十多吨。几位货车司机反映说,这个路段平时查车的不多,即使被查了,只要交一百元的罚款,两天内都“管用”。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的,应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按照这个标准,寿光这些超载大货车仅仅被罚款一百元,实在显得有些鸡肋。
除了寿光市的这处码头外,记者在其他地方的一些路段发现,货车超载情况同样普遍。在235省道淄博张店区沣水路段,一些装满货物的大货车正在路上高速行驶。货车司机们透露,这个路段几乎没有交警执勤,超载货车可以说是通行无阻。
针对当地货车超载问题,记者向平度市执勤的交警反映,他们却回答说,一晚上一个交警中队就一个值班的人,最多两个中队两个值班的,每天不一定在什么位置查车,很难全面展开和覆盖到。
针对部分交警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山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丁冠勇在问政现场表示,不管有多大的困难,都不是不作为的理由。这是严重的违法违纪的行为,必须立即纠正,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应立即封存全部的罚款凭证,相关人员立即停止执行职务,等候处理。
针对如何杜绝大货车超载的问题,丁冠勇说,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个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变为日常管理的一个有效机制。既要严厉打击各类“车虫子”、“路虫子”,也要坚决清理队伍中的“害群之马”,通过公安部门的监管以及综合治理,真正实现“天下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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