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种药品15种耗材 驻济医疗机构试点"团购"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10月10日下午,经山东省政府同意,省医保局、济南市政府联合召开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启动会。78家驻济医疗机构成立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先行选择阿莫西林、二甲双胍等20种药品,输液器、留置针等15种低值耗材,开展联合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探索建立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药品耗材采购新机制,切实降低药品和耗材虚高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是核心内容。试点工作要求,在医疗机构报送的年度药品总用量基础上,按不低于50%的比例估算采购总量,通过量价挂钩,产生药品和耗材联合采购价格。同时,坚持招采合一,保证使用,通过招标、议价、谈判等不同形式确定的中选产品,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确保完成合同用量。加强对中选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生产企业按照购销合同建立应急储备、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
在保证回款,降低成本方面,医疗机构需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企业结算。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年度总采购金额40%的比例向医疗机构预付周转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探索建立医保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产品的激励机制和倾斜措施。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付资金与带量采购完成情况挂钩的医保基金结算方式。
强化政策联动,试点工作要求探索医保支付标准与招采价格协同。对于联合采购的药品,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招采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发挥医保支付调节作用,在保障质量和供应的基础上,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形成合理用药习惯。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对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在医保总额指标、对公立医院改革的奖补资金、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保定点资格、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惩戒。
试点工作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做好政策衔接。医保、医疗、医药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协同性、有效性,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在药品采购、价格形成、医疗应用领域形成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下一步,济南市将通过专家论证、完善采购规则,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采购范围。
(大众日报记者 张春晓 报道)
- 上周15城新房成交量环比下降5.49%,南京涨幅领跑
- 阳光财产保险威海中心支公司被罚15万元,因未严格执行报备的保险条款费率、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 时政微周刊丨总书记的一周(4月15日—4月21日)
- 美国:一车冲入生日派对现场 导致2死15伤
- 胶州凯凯香港城“枯木逢春” 过了20年房产证办理终获突破 业主盼整治周边环境
- 20年等待终如愿,青岛市两天内完成3例,已累计完成191例造血干细胞捐献
- 本周六开幕,这场车展别错过!2024第十六届青岛车博会将于4月20日、21日在青岛国信体育场举行
- 71岁飞人!百米跑出15秒,“硬核大爷”上线
- 日照经开区公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
- 第十九届崂山茶节4月20日开幕,为期一月推出七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