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 胶州俪泰医院被处罚

2019-10-11 14:21 信网阅读 (30374)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工作人员未取得资格证 胶州俪泰医院被处罚

信网10月11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胶州俪泰医院在为患者从事处方调剂的工作人员中,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药学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对此,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对其作出处罚。信网联系到该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工作人员之前曾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资格证件,但该证件并未得到药监部门的认可,医院对此情况并不知情。

9月26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在检查中发现,胶州俪泰医院在为患者从事处方调剂的工作中,有一名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药学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最终青岛市卫生健康委于9月26日依法对其作出处罚,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信网联系到该医院,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医院有三名员工在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被查员工系医院的正式员工。其余二人均持有合格证件。“被查的这名员工之前曾取得了卫生行政部门发的资格证,但实际上是需要有药监部门发的才行,医院在此之前不知道这回事。”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暂停了该员工工作。信网记者 杨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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