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违法!日照8起典型案例被通报!

2019-11-26 13:33 大众网阅读 (16787)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违法!8起典型案例被通报!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加强监督管理,严肃纪律,坚决遏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发生,树立党员、公职人员良好形象,现将8起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交通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五莲县街头镇席家庄村党支部委员席伟醉酒驾驶。

席伟因无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9.5mg/100ml,五莲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役两个月零十五天,缓刑三个月,罚金5000元的刑事判决。2019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五莲县高泽街道秦家庄村党支部委员秦绪文醉酒驾驶。

秦绪文因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4.9mg/100ml,五莲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11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五莲县住建局工勤人员徐正亮醉酒驾驶。

徐正亮因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6.8mg/100ml,五莲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五莲县中医医院医生张奏华醉酒驾驶。

张奏华因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6.7mg/100ml,五莲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罚金10000元的刑事判决。2019年11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叩官镇人大主席刘龙祥酒后驾驶。

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五莲县住建局副科级干部李满林酒后驾驶。

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五莲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韩传仁酒后驾驶。

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石材产业园管委行业发展部部长郑德科酒后驾驶。

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

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是纪律松弛、作风散漫、法治观念淡薄的突出表现,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纪法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纪法贯通,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对司法机关移交的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彰显“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持续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