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家乐福新兴店因经营不合规食品被罚款

2019-11-29 14:15 信网阅读 (87743) 扫描到手机

信网11月29日讯 近日,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兴店因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2019年8月25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兴店经营的女人黑芝麻营养糊、热带水果多维软糖进行监督抽检。2019年9月20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述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其中女人黑芝麻营养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脂肪项目10.5g/100g不符合GB28050-201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热带水果多维软糖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钠项目21mg/100g不符合GB28050-201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女人黑芝麻营养糊、热带水果多维软糖标签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6.4:“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

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兴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20日予以立案。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兴店及女人黑芝麻营养糊生产者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复检。热带水果多维软糖的生产者南京汉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向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检并委托青岛海关技术中心进行复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25日收到并送达了热带水果多维软糖《复检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调查: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兴店经营抽检批次的女人黑芝麻营养糊是由广西大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供货,抽检批次的热带水果多维软糖是由南京汉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供货,经计算,货值金额14.1*90=1269元、违法所得(14.1-12.7)*72=100.8元。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兴店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货值金额279.2+1269=1548.2元、违法所得55.2+100.8=156元。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新兴店因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6元;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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