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山东丨一条街八家“供销社”五家是假的,砸了牌子谁来埋单?

2019-12-06 00:15 海报新闻阅读 (28028) 扫描到手机

供销社的标识是供销社的象征,然而近日记者在山东多个地方调查却发现,供销社的标识管理和使用有点“乱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与供销合作社无关的活动场所中擅自使用标识,属于侵害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的行为。

5日晚播出的《问政山东》节目曝光,在省内多个地方,有些店铺随意悬挂带有“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招牌,还有不少随意悬挂“供销社”字样的商店。

在冠县柳林镇,记者找到了一家名为“供销社水产”的商店,店招牌上悬挂着“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记者询问了解到,这个店铺是个体经营的,只是租用供销社的房子。商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供销社标识是当地供销社要求悬挂的。挂着“中国供销合作社”的标识,但商品质量却实在不怎么样。记者随机购买的几袋小包装食品,不少都已经过期,其中一袋小面包过期一星期,山药脆片过期两个多月,蛋黄派过期三个多月。

在聊城市茌平区乐平镇,记者也发现了一家悬挂着供销字样的商店。商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是使用了供销社的房子。

德州市陵城区米镇张习桥村,有一条东西向长约百米的临街房,记者看到这里的店铺大多数都悬挂着带有“供销社”字样的牌子。其中一家挂着带有“供销社”字样牌子的种子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原来都是供销社的楼,所以开店都挂“供销社”的牌子。记者调查发现,这条街有八家店铺悬挂着“供销社”的牌子,但真正是“供销社”职工承包经营的店铺只有三家,其余的都是个体经营的店铺,照样挂着“供销社”牌子。

“过期食品明目张胆出现在挂有“供销社”标牌的商店里,这绝对是在砸供销社的招牌。必须反思,这是各级供销社在标识使用、门店管理、经营网点的监督管理当中,确实存在漏洞。”山东省供销社理事会主任付伟在《问政山东》节目现场明确表示,租供销社的房子,也不可以挂“供销社”牌子。当地供销社要求租供销社的房子,必须挂“供销社”牌子,这是在故意夸大自己的工作业绩,实际上是为自己脸上贴金。供销总社早在2006年5月就对供销社的标识使用管理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这个规定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同时也反映省供销社在“供销社”的标识使用上要求不严,具体措施不到位。

“针对这个问题,节目之后,我们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门的部署,开展专项清理活动,把标识乱挂的现象和工作人员失职不管的问题全部都解决。”付伟现场承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