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野外用火!这7人被行政处罚!

2019-12-09 21:03 五莲公安阅读 (97040)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消息  近期,一行人在五莲县某处山林生火野炊的抖音小视频,引起了五莲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的注意~。随即将这一信息移交给森林警察大队处理,森林警察大队高度重视,联合景区派出所以及网安大队,迅速展开调查。

  民警通过调取林区森林防火系统监控,并对抖音视频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发现视频中的野炊地点确为五莲县某处山林,同时确定了当事人的相关信息,视频中七人涉嫌违规野外用火。经过民警的耐心规劝,该七人对自己违规用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违法嫌疑人李某、蔡某等七人驾车从松柏镇张榜沟村村东上山路,经国家健身步道到达李家峪村北山,看到这里风景优美,决定在此处野炊。七人均参与了捡拾柴火、搬石头等准备工作,李某负责用酒精块点火和烧火做饭,酒足饭饱后,一行七人便随手拍摄了小视频发布到抖音上。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民警对该七人处以每人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虽然他们只是一时兴起,但如若操作不当,或者引起他人效仿,后果将不堪设想,法律的红线绝不能碰触!该七人也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表示会牢记教训,绝不再犯。

  [编辑: 孙亚林]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目击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半岛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