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束两年 青岛荣泰新型房屋工程有限公司不给回款?

2019-12-11 15:03 信网阅读 (20657) 扫描到手机

信网12月11日讯 近日,信网接到市民逄先生投诉,2017年9月份他曾代表青岛泽海机械设备维修销售公司为青岛荣泰新型房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抛丸机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共计41409.5元。合作前期双方未拟定书面合同,而以口头协议为准。抛丸机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后,青岛荣泰新型房屋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逄先生补合同以及验收文件等,才能结款。时至今日,逄先生两次提供合同以及验收材料后,仍未收到青岛荣泰新型房屋工程有限公司的回款。青岛荣泰新型房屋工程负责人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将会具体落实此事。

工程完工钱不给了

2017年9月份,逄先生作为青岛泽海机械设备维修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为青岛荣泰新型房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抛丸机年度维修保养服务,逄先生称:“合作前期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签订合同,手上只留有一份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追加费用明细单。”

逄先生表示,抛丸机维修保养服务工作结束后,他要求甲方尽快回款。而青岛荣泰新型房屋工程有限公司的副总王先生要求逄先生补交一份合同,提供该维修服务的验收材料才能给予回款。逄先生对信网说:“验收合格后甲方的车间主任季先生在验收材料上签过了字,合同我已按对方要求拟好,然后就交给了他们,但是对方说这些东西都丢了,于是我就再次补交了一次。”

逄先生称,两次回款材料提交过后,青岛荣泰新型房屋工程有限公司以“材料全部已经丢失”为由,依然没有给予其回款。

已经起诉青岛荣泰新型房屋公司

逄先生告诉信网,2018年至今,他曾多次联系青岛荣泰新型房屋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针对回款问题进行沟通,该公司副总王先生与法定代表人薛先生对此一直推脱。逄先生说道:“该企业副总王先生曾通过电话方式威胁我,而该公司的法人薛先生共联系过两次,第一次通过电话,是我决定要投诉该公司的时候,薛先生说面谈,见面之后他告诉我,钱可以给我,但就是要拖我。”

多次与青岛荣泰新型房屋工程有限公司商榷无果后,逄先生对该公司副总王先生提起诉讼。逄先生称:“第一次起诉,法官驳回,称应起诉该公司法人。我便追诉该公司的法定代表薛先生,三个月后,法官驳回我的诉讼,并要求我再次追加被诉人,也就是该企业的车间主任。”逄先生说。

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信网通过逄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至青岛荣泰新型房屋工程有限公司,该企业副总王先生表示,逄先生可以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而该企业法人代表薛先生告诉信网,他对此一概不知,将会具体落实此事。

针对此纠纷,信网咨询了相关律师,该律师表示,虽未签订合同,但乙方逄先生手中仍有《维修费用追加明细》,可作为有利凭证对该企业提起诉讼。信网将继续追踪报道此事。 信网记者 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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