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要求责令改正 青岛巨宝人力资源咋不执行

2020-01-03 13:49 信网阅读 (25091) 扫描到手机

信网1月3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经匿名举报,青岛巨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宝人力公司”)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巨宝人力公司未按照要求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该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了处罚,罚款巨宝人力公司15000元整。

据悉,巨宝人力公司被匿名举报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巨宝人力公司未按照要求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该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45条。依据该条例,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12月23日对巨宝人力公司下达了李沧人社监罚决字【2019】第020号处罚决定书,罚款巨宝人力公司15000元整。

信网了解到,《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4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被调查单位未按照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询问的;(二)被调查单位未按照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作出书面答复或者提供有关资料的;(三)用人单位未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书面审查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工资支付表或者提供的工资支付表记载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巨宝人力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劳务服务(不含中介及对外劳务合作)等。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巨宝人力公司,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后,该司工作人员便直接挂断了电话,拒绝采访。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目击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半岛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