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蓝领"培训补贴最高5000!青岛出台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2020-01-16 07:45 青岛早报阅读 (33432) 扫描到手机

  早报1月15日讯 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新政策自今年1月7日起施行。

调整技能鉴定费补贴标准

  新政策规定,对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报名培训职业(工种)纳入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技能人才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内的,鉴定费补贴提高到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90%。

  将符合 《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号)规定培训范围和条件人员,在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安全技能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按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据实补贴,最高不超过450元,由个人申领直补个人。

技能培训扩大补贴范围

  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将企业针对拟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开展的入职培训,纳入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调整为两个档次:对按照青人社规〔2018〕18号要求,组织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的,仍按每培训合格1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按照青人社规〔2018〕18号要求进行培训信息登记,组织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少于80课时(不低于20课时),并由企业自主进行培训结业考核的,按每培训合格1人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金蓝领”培训补贴最高5000元

  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期间,对青岛市辖区内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和参保企业,以下统称“用人单位”,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统称“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与困难人员依法签订12个月及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困难人员工作期间实际收入超过当年扶贫线或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以工代训补贴。

  关于“金蓝领”培训,新政策规定,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设定了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的职业(工种)。对属于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技能人才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内的,可将高级工纳入培训范围。

  “金蓝领”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培训等级确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人、3000元/人、5000元/人。其中,培训单位收费低于培训补贴标准的按照培训单位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额据实补贴。 “金蓝领”培训补贴参照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拨付程序直补企业。 (记者 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