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一商户没运输证还跨街道销售鞭炮 民警:依法行拘!

2020-01-17 11:12 大众网阅读 (29079) 扫描到手机

  仁兆派出所民警将非法售卖烟花李某抓获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1月17日讯(记者 毛道光 通讯员 崔甜甜)今年以来,平度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严打烟花爆竹违法不放松,结合全市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特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力开展宣传发动、排查检查、运输安全监管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作、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截至目前,共侦办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案件4起,打击处理4人,收缴烟花爆竹14万响。

没运输证,还敢违规跨街道售卖鞭炮

1月8日,郭庄派出所民警通过工作,在南村镇某村将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王某查获。经查,王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面包车携带58927响烟花爆竹到南村镇销售。据了解,王某办理的烟花爆竹许可证经营范围是白沙河街道,不能在南村镇销售。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

非法售卖烟花爆竹 当事人被公安机关行拘

1月 10日晚,仁兆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仁兆镇驻地将非法买卖鞭炮的违法人员李某查获。经查,李某2019年12月份以来,多次从他人手中违法购买无正规手续的鞭炮出售。目前,李某已被行政拘留。

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几年来,公安机关从强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入手,及时严厉查处非法制作、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爆炸事故的发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仅靠公安机关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依靠各级党政机关的齐抓共管,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希望广大市民充分认识非法制作、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同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作斗争,大胆举报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者,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民警提示

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