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青岛民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开工

2020-01-21 10:26 信网阅读 (17171) 扫描到手机

近日,记者(0532-80889431)获悉,青岛民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民营科技”)在一项目工程建设中,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就擅自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作业,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局对其进行了严重类别处罚,责令青岛民营科技限期改正,给予其警告,并处青岛民营科技人民币伍万元的罚款。

据悉,青岛民营科技在库区移民公寓楼(公租房)项目工程建设中,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就擅自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作业。该项目建筑面积6269.96 平方米,工程造价10320000元,实际开工时间是2013年2月1日,完工时间2013年10月1日,目前工程形象进度为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青岛民营科技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的。

依据该条例,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局对青岛民营科技下达了青城住建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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