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1-26 22:48 海报新闻阅读 (19551) 扫描到手机

  辖区各人身保险机构: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然严峻,传播速度快,进入一个比较严重、复杂时期,山东省已启动一级响应。人身保险业是人员密集型行业,有十余万营销人员,在前期《青岛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为切实防控行业疫情,做好保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措施,强化自身疫情防控

  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细化岗位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疫情风险宣导,运用各种信息平台向员工,特别是代理人等宣导当前疫情态势和防控知识,进一步增强相关群体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人员防疫,扎实做好人员体温检查并对疑似人员及时报告和隔离,及时采购并向员工发放口罩等防疫物资。及时关注政府公告,合理安排上班时间。在疫情消除前一律取消营销员培训会、晨夕会、银保培训会、产说会等线下聚集活动,防止疫情扩散。三是加强职场防控措施,对各类办公职场和营业场所,特别是重点疫情地区和基层一线,做好通风和定时消毒,配足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并可在柜面指导客户使用。

  二、提升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配合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发挥保险功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安排专人确保服务热线畅通,主动联系医院、社保机构排查客户出险情况,做好与总公司、异地机构的信息交流。二是优化理赔服务,开通疫情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和资料要求,提高理赔时效,建议视情况取消关于定点医院、医院级别、等待期、免赔额、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的限制。三是做好大病保险相关服务,辖内大病保险经办机构要第一时间学习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和最新要求,与医保部门密切配合,提高经办及理赔服务质效。

  三、增强敏感,严格管控信息宣传

  在特殊时期,要增强对宣传和信息报告的敏感性,稳妥有序开展工作。一是严肃管控市场宣传行为,不得利用疫情进行商业炒作,不得借机进行销售误导、虚假宣传,一经发现严查重处。二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对员工疫情和客户理赔等信息及时向我局报告,防止出现漏报、瞒报、迟报等情形。三是加强舆情监测和管控,对相关舆情按照重大舆情事件标准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消除影响,防止负面舆情对行业经营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