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公安、互联网舆情中心联合公告!

2020-01-27 19:27 海报新闻阅读 (33131) 扫描到手机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使广大网民实时接收正确的疫情防控信息,对发布、传播不实信息者,将严肃查处、依法处理。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近期多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已依法进行査处。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特此公告。

高密市公安局

高密市互联网舆情中心

2020年1月27日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