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擅自复工运营!潍坊加强商务办公楼宇疫情防控

2020-02-02 18:21 大众日报·海报新闻阅读 (33644) 扫描到手机



  2月1日,潍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关于加强商务办公楼宇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商务办公楼宇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运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运营的,要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履行报批程序,具体由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实施。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擅自复工运营。2月9日24时以后复工的商务办公楼宇也要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经批准复工运营的商务办公楼宇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楼宇运营单位要将单位名称、上班人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备。对潍坊市外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凡外地返潍人员,自到达淮坊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主动向社区和楼宇运营单位申报。商务办公楼宇运营单位要统一配备体温检测仪器,对单位职工及外来人员一律开展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的要督促其立即离开工作场所,必要时联系就医;对于无法立即离开工作场所的,要单独隔离。要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工作,重点部位如电梯间、餐厅、会议室等要进行循坏消毒,办公区域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据了解,潍坊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办公楼宇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抽查,及时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消杀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属地政府和物业企业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企业评价结果作为物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分项纳入信用档案,属地政府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物业管理工作综合评价加分项。(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国胜 都镇强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