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21日,由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编制的《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3月20日之前,这份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远景规划将公开接受意见,而作为指导青岛市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规划》提前向我们“剧透”了2030年青岛城市环境的样貌——3200平方公里生态红线,800公里清水通道,8条通风廊道,胶州湾优良水质达到90%,全市划出6个区域“因地治气”……
陆域和海域生态红线范围首公开
早在2014年,青岛市环保局就提出要划定生态红线,2015年2月,“生态红线”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21日公布的《规划》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公开了青岛市陆域生态红线和海域生态红线的划定范围。
《规划》征求意见稿强调,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青岛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陆域与海域两个部分,根据生态环境功能重要程度,分别划分为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实施分级管控。
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地,总面积2192.7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19.4%。其中,一级管控区包括大泽山、崂山等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敏感区域,各级法定保护区域的核心区域,总面积563.5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5.0%。二级管控区包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生态高度敏感区域及各级法定保护区的外围区域、国家级公益生态林、面积在0.5 平方公里以上的市级公益林,重要城市(永久性)公园,总面积1629.2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14.4%。
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海洋生物资源恢复区等限制开发区域,总面积1080.0 平方公里,占海域面积的8.85%。其中,一级管控区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等2 个类型,5 个区域,总面积
304.16 平方公里,占海域面积的2.49%。二级管控区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适度利用区和生态与资源恢复区、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重要滨海湿地、特殊保护海岛、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和重要滨海旅游区等7 个类型,23 个区域,总面积775.84 平方公里,占海域面积的6.36%。
《规划》指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为青岛市禁止开发区域,二级管控区内禁止工业、固体矿产资源开发、商品房建设、规模化养殖及其它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更值得一提的是,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每5 年进行1 轮生态评估,经评估确需调整时,且只增不减。
因地治气,全市划出6个大气管控分区
直到2030年,大气污染防治,仍是头等大事。与层出不穷的治气措施不同,《规划》更注重于“因地治气”,根据大气传输规律和现状空气质量,按照法定保护、人居建设、产业发展等不同用地类型,将全市划分为6个大气管控分区,分别是重点削减区、严控新增区、聚集敏感区、核心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和通风廊道。
重点削减区包括胶州湾东岸市北区、市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部,以及城阳区东部、即墨市南部,该管控区的特点是建设程度较高、现状污染较重、相互影响显著,总面积596.9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5.3%。对于该管控区,要求污染企业外迁,至2030 年,燃煤锅炉废气
达到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区内基本实现无散烧燃煤,全面禁止高污染车辆入城。
严控新增区包括西海岸新区、北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新河化工园、周边四市建成区等规划期以工业建设和城市开发为主的区域,总面积1554.4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13.8%。该管控区将禁燃煤工业项目,至2020 年和2030 年,将原油加工损失率分别降低至0.8‰和0.4‰,在机场周边30 千米内禁止涉氮氧化物的重点产业准入。
聚集敏感区包括大泽山山脉南麓马兰镇、古砚镇、日庄镇和崂山北麓即墨市刘家庄镇、灵山镇、大信镇等大气扩散能力较弱区域,总面积707.9 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6.3%。该管控区现状开发程度较低,工业企业分布较
一般管控区包括除核心保护区和各类重点管控区之外的其他区域,总面积8123.0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72.0%。该管控区将杜绝农村秸秆、垃圾焚烧现象发生。
建8条通风廊道,促海陆风换气
《规划》意见稿提出,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严禁乱开挖山体,促进海陆风交换,减缓城市热岛效应,构建“一湾、两带、八廊”通风廊道体系。
“一湾”指胶州湾,控制胶州湾沿岸重要通风口,降低城市建设对海陆风的干扰。提高北岸大沽河、白沙河,以及高新区中部棘洪滩水库至红岛3条潜在风道的保护,限制红岛、高新区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60 米,主要通风廊道内建筑高度不超过30 米,降低城市建设对海陆风交换能力的影响。
“两带”指东、西海岸通风扩散轴,东西海岸自身扩散能力强,重点控制海岸带建筑开发强度,保留1-2处海滩、河口或湿地,防止沿海区域形成“高楼墙壁”,重点改善东、西海岸新城建设对海陆风的阻隔效应。严格控制风道内大气污染排放,通风口及周边区域禁止布设高污染企业。
8条主要通风廊道包括胶州湾通风廊道,即大沽河、白沙河,以及高新区中部棘洪滩水库至红岛3条潜在风道;东海岸通风廊道,即温泉河、大任河沿线2条风道;西海岸通风廊道,即灵山湾至铁山水库、董家口、陡崖子水库至铁山水库、古镇口至铁山水库3条潜在风道。
打造20条清水通道,崂山首供直饮水
对于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至2020 年,建成大沽河沿岸生态隔离绿道,风河、吉利河、白马河和洋河水环境全指标评价提升至III 类及以上,水环境质量全部提升到III 类及以上标准(全指标),完成日供水1000m3 或供水人口10000 人以上供水工程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勘界工作。
至2030 年,建成碧沟河入大沽河河口湿地生态处理系统,崂山水库、书院水库优先实现直饮水,II 类水质占比提高到50%,覆盖所有日供水量超过100m3 以上水体监测监管,对日供水量超过10m3 或供水人口超过50人的水源地进行备案,崂山优先实现直饮水供应。
为协调全域上下游清水资源保护,《规划》还提出要打造20条“清水通道”。将大沽河干流及一级支流小沽河、猪洞河、芝河、洙河、五沽河、落药河、流浩河、南郊莱河、桃源河纳入清水通道,维护平度市、莱西市、即墨市、胶州市清水资源,即墨市辅以莲阴河,城阳区辅以白沙河,胶州市辅以洋河。黄岛区依托沿海诸河打造错水河、风河、白马河、吉利河、横河五条清水通道。共计20条河流纳入清水通道,河道总长800 公里。
对于这20条清水通道,要求河流及两岸各200米范围,参照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进行管理,禁止布局电镀、化工、石化、造纸、化学品、铅蓄电池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严禁侵占河道、填沟填渠,逐步清理河道淤泥垃圾,污水收集覆盖率达到100%,实施污水深度处理,回用补充河道基流,保障不低于10%-20%的河道生态基流。
2030年,胶州湾优良水质占比达90%
记者从《规划》征求意见稿中看到,海湾保护被单独列成一章来阐述,根据《规划》,而作为青岛的“母亲湾”,胶州湾的保护尤为重要。
2015年-2030年,青岛市的海湾保护要求是,重点保护灵山湾海滨湿地生态系统,一、二级国家级保护动物以及珍稀动物和海珍品基因库等海洋生物资源。加强灵山湾国家级森林公园保育。保护崂山湾和前海诸湾区优良海水浴场水质及自然海滨景观,重点保护青山湾渔业资源及青山村自然人文景观。至2020 年,一类海水水质占比不低于95%,优先消除太平湾COD 超标问题。至2030 年,一类海水水质占比达到100%。
对于“母亲湾”胶州湾,《规划》要求,环湾向陆域30-100 米划定建筑退缩线,除必要的景观、交通、生态、安全设施外,禁止任何建筑物的建设。胶州湾中北部国家级海洋公园,禁止一切与生态保护无关的活动;禁止在胶州湾海域内从事筑池、网箱、浮筏等设施养殖,禁止建设人工鱼礁;严禁新增直排海重污染行业,逐步迁离现有重工业。
按照规划目标,至2020 年,胶州湾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80%,消除劣四类海水水质;鳌山湾消除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污染。至2030 年,胶州湾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90%,全面消除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超标;鳌山湾一类海水水质占比不低于95%。据青岛市环保局介绍,截至2016年,胶州湾优良水质占比为71%。
为了将胶州湾变为“蓝色海湾”,《规划》禁止新设排污口,原有排污口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墨水河沿岸的2 个污水厂出水水质优先提标改造到V 类水质标准。入胶州湾排污口优先设置在团岛、海泊河、楼山河、镰湾河。大沽河COD 和总氮分别削减1277.5 吨和560 吨,为现有排污量的28.7%和70.9%。墨水河COD 和总氮分别削减234.1 吨和2980.5 吨,为现有排污量的8.3%和91.1%。
另外,至2020 年,琅琊台湾、龙湾、古镇口湾、小岛湾一类海水水质占比不低于95%,棋子湾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丁字湾消除三类海水水质,消除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超标。
至2030 年,丁字湾优良水质占比不低于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