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添6家!山东获得的国家级版权示范称号累计达27个

2017-12-06 14:51 新锐大众阅读 (189550) 扫描到手机
近日,国家版权局授予山东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山东尚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山教育创新研究院、威海海马地毯集团有限公司“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授予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称号,授予临沂国家中印科技国际创新园“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截至目前,山东获得的国家级版权示范称号累计达到27个,在全国名列前茅。
  据悉,今年下半年,国家版权局根据《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启动新一轮评选工作。经过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实地考察,近日,新授予35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新授予22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称号,授予5个园区(基地)“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
  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是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荣誉。近年来,国家版权局持续开展全国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已授予10个城市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109个单位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29个园区(基地)为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截至目前,山东已成功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2个,分别是青岛市、青岛即墨市;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25家;目前创建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195家,有力带动促进了全省版权产业发展。
  记者从省版权局了解到,山东版权产业近年来持续推进不断发展,版权产业对全省GDP的贡献达5.64%,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软件、设计、广告等核心版权产业的贡献最为突出,版权产业已经成为我省创新经济的重要支柱和组成部分。
  记者 赵琳 徐超超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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