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5 10:50 来源:半岛+阅读 (1130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李钢
8年3次醉驾,1次酒驾,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车上高速,近日,青岛胶州湾高速交警就查处了这样一名无视他人生命安全、屡教不改的“酒彪子”,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18年8月11日晚9时,胶州湾大队四中队民警在环湾路跨海大桥出口设岗例行夜查,晚上9时55分左右,一辆鲁Q牌照SUV车辆驶入民警视线,当执勤民警要求司机打开车窗接受检查时,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当场将司机于某控制并按程序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于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9mg,属醉酒驾驶,随后民警依照法律程序将司机于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
然而见到吹气结果的于某情绪突然激动起来,和民警打起了感情牌,先是承认了自己之前曾有因醉酒驾驶被刑拘的经历,称如果依法处理自己的工作将保不住,在青岛被刑拘举目无亲处境非常可怜。见民警没有任何通融的意思,于某的情绪更加激动,接近50多岁的他竟然嚎啕大哭。
到达医院后,司机于某更是丑态百出,坐在警车内拒不下车,执勤民警当即对其进行警告:如果抵抗执法,将采取强制措施。鉴于于某不配合,民警控制其胳膊强行将其架入医院。抽血时,于某更是与民警开始了“掰手腕”拉锯战,拒不配合抽血,最终执勤民警强制按压其胳膊完成了抽血取证。
经调查,司机于某为临沂人,自2010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醉酒驾驶3次,饮酒驾驶1次,可谓屡教不改。此次因有事来青岛见妻子,当天在临沂喝完酒后下午5点左右开车驶入高速,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成想刚到青岛下了高速就被交警逮个正着。当得知于某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在高速上跑了300多公里时,现场民警惊出一身冷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司机于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于某还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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