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可暂缓缴存公积金

2020-02-07 18:59 大众日报阅读 (20359) 扫描到手机

大众日报记者 方垒

2月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切实为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单位和职工,及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提供可靠保障。

根据《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单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疫情防控一线缴存职工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贷款处理、不计个人罚息。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

此外,山东将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网上营业厅或手机APP等服务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