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跨年之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来势汹汹。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力量联防联控,八方资源紧急支援...
治疗新冠肺炎如何报销?个人需要垫付吗?潍坊市医保局给你解答
2020-02-11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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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的有关政策要求,针对救治单位需要,近日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局制定并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关医保政策问答》。
为让全市参保群众、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和新冠肺炎患者(已确诊和疑似)准确掌握并用好医保政策,《问答》中分别对“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有何保障政策”“患者是否需要个人先垫付费用”等11个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
其中,《问答》中指明,对新冠肺炎患者,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开通医保绿色通道,无论是否参保,是否办理转诊转院、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是否能异地联网结算,一律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费用,个人无需垫付。针对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和参保职工需求,将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口罩、测温仪、护目镜、一次性手套、酒精、棉棒、外用消毒液、紫外线仪等疫情防控用品,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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